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76 公司简称:恒兴新材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e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恒兴新材 603276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叶 吴叶
电话 0510-87865006 0510-87865006
办公地址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电子信箱 JSHX001@zhgchem.com JSHX001@zhgchem.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863,701,572.12 1,826,810,509.33 2.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730,831,914.47 1,738,277,995.68 -0.43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392,417,558.03 356,769,612.82 9.99
利润总额 33,394,555.08 37,380,771.06 -10.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9,115,115.60 31,831,900.82 -8.53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3,567,066.81 24,470,487.03 -3.69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6,061,677.23 -1,575,361.26 -919.56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68 1.82 减少0.14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4 0.15 -6.6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4 0.15 -6.67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82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境内非
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46.95 97,500,000 97,500,000 无
人
境内非
宜兴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 6.26 13,000,000 13,000,000 无
人
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上海金浦国调并 其他 3.86 8,006,498 0 无
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张千 境内自 3.19 6,630,000 6,630,000 无
然人
宜兴市千叶企业管理有限公 境内非
司 国有法 3.13 6,500,000 6,500,000 无
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 其他 2.08 4,311,981 0 无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
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 1.97 4,086,001 0 无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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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恒秀 境内自 1.88 3,900,000 3,900,000 无
然人
江苏兆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兆信瞭望13号私募证 其他 1.59 3,299,120 0 无
券投资基金
张翼 境内自 1.19 2,470,000 2,470,000 无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张千先生持有中港投资 31%的股权,是中港投
资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2、张千先生任港兴管理监事,持有其 15%的股权,
是港兴管理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3、张千先生任千叶管理执行董事、总经理,持有
其 100%的股权。
4、张千先生与张翼女士为姐弟关系。
5、张翼女士持有港兴管理 5%的股权。
6、王恒秀先生担任中港投资的执行董事,持有其
30%的股权。
7、单孟川系三川投资的执行董事,持有其 100%的
股权。
8、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无
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