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9-103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5%
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兼董事胡玉彪持有本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89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146%;公
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余晓亮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952,0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8.5971%;公司 5%以上股东林清源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17,22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68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胡玉彪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2,437,11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余晓亮拟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3,655,665 股,减持比
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5%;林清源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2,437,11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胡玉彪、余晓亮、林清源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减持,则自本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进行减持,则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若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
动事项,应对本次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收到股东胡玉彪、余晓亮、林清源的《股东
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董 IPO 前取得:24,894,000
胡玉彪 24,894,000 10.2146%
事、实际控制 股
人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20,952,000
余晓亮 一大股东、董 20,952,000 8.5971%
股
事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17,226,000
林清源 17,226,000 7.0682%
一大股东 股
上述三名减持主体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 拟减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减持 减持方式 持原
称 量(股)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比例 因
胡玉彪 不超过: 不 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19/12/11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2,437,110 股 过:1% ~2020/6/8 金需求
2,437,11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437,110 股
余晓亮 不超过: 不 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19/12/11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3,655,665 股 过 : 3,655,665 股 ~2020/6/8 金需求
1.5%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3,655,665 股
林清源 不超过: 不 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19/12/11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2,437,110 股 过:1% ~2020/6/8 金需求
2,437,11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437,110 股
1. 胡玉彪、余晓亮、林清源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减持,则自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则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
2. 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
动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股份数相应进行调整。
3. 胡玉彪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437,110 股,余晓亮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
超过 3,655,665 股,林清源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437,110 股,三位股
东具体分别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的数量尚不能明确。
4. 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胡玉彪、余晓亮、林清源自愿
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以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本人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所有承诺,则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收入在减持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交付公司,则公司将与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留存,直至本人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收入交付公司。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玉彪、余晓亮、林清源都严格履行了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东胡玉彪、余晓亮、林清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
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