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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29 沪市 奥翔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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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29:奥翔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6

603229:奥翔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9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2022 年7 月 25 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 5号公司
301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以
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志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非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的修订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非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等进行了调整,公司同步修订了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及《奥翔药业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等进行了调整,公司同步修订了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等进行了调整,公司同步修订了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填补措施中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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