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23 公司简称:恒通股份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按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14,187,046股,扣除回购股份8,364,853股后,总股本705,822,1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761,998.69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恒通股份 603223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仁权 崔裕昌
电话 0535-8806203 0535-8806203
办公地址 山东省龙口市河抱村恒通物流 山东省龙口市河抱村恒通物流
园 园
电子信箱 wangrenquan@nanshan.com.cn cuiyuchang@nanshan.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5,397,830,070.89 5,512,628,611.93 -2.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857,961,515.88 3,792,873,637.65 1.72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668,957,272.52 1,208,754,302.48 -44.66
利润总额 112,466,171.28 83,335,562.98 34.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9,364,805.27 71,555,919.90 38.86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95,142,908.68 70,439,525.75 35.07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854,896.24 -49,035,343.72 83.98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59 1.91 增加0.68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6 0.10 60.0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6 0.10 60.00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1,00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数量
数量
境内非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41.30 294,944,408 160,996,646 质押 215,830,086
人
刘振东 境内自 16.06 114,686,684 0 质押 108,169,594
然人
SONG JIANBO 境外自 4.42 31,575,649 0 无
然人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陕国投·金玉 61 号证 其他 2.68 19,170,799 0 无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回 境内非
购专用证券账户 国有法 1.17 8,364,853 0 无
人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陕国投·恒通股份控 其他 1.04 7,420,889 0 无
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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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员工持股单一资金信托
韩佳颖 境内自 0.73 5,194,740 0 无
然人
上海子呈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子呈嘉晟私募证 其他 0.56 3,999,900 0 无
券投资基金
隋信朋 境内自 0.50 3,557,288 0 无
然人
夏朝嘉 境内自 0.49 3,501,820 0 无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宋建波任南山集团董事长,宋建波与南山集团为一致
行动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 金玉 6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南山集团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