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健康 公告编号:2026-008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济民健康”)的控股
股东双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鸽集团”)于 2026 年 3 月 6 日与湖 北长
河壹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长河壹号”) 签订了《关于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长河壹号转让其所持有济民健康无限售流通股26,254,600 股股份,占济民健康总股本的 5%,转让价格为 7.72 元/股,转让对价 202,685,512 元人民币。
● 本次股份转让的双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受让方长河壹号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
● 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名称 双鸽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名称 湖北长河壹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股份数量(股) 26,254,600
转让股份比例(%) 5
转让价格(元/股) 7.72
协议转让对价 202,685,512 元
□全额一次付清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具体为:_详见本公告“三、股份转让
协议的主要内容”
□其他: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关 √否
系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______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股 东 名 转让前 转让股 转 让
称 转让前持股 持股比 转 让 股 份 份比例 转让后持股 后 持
数量(股) 例(%) 数量(股) (%) 数量(股) 股 比
例(%)
转让方 122,748,520 23.38 26,254,600 5 96,493,920 18.38
受让方 0.00 0.00 26,254,600 5 26,254,600 5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仙玉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济民健康 202,302,94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5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股份转让系转让方双鸽集团基于自身资金规划需要而作出的安排,同时受让方认可公司的发展规划、未来前景及长期投资价值,本次权益变动也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股东结构。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适用:
转让方名称 双鸽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转让方性质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_91331003148207964E_____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李仙玉
合伙人
成立日期 1994/11/30
注册资本/出资额 818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818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城街道北院大道 88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城街道北院大道 888 号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仙玉、张雪琴
第三类医疗器械(限下属子公司凭许可证经营)、塑料
粒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加工、销售;塑料制品制造、
销售;模具加工、销售;技术进出口与货物进出口(国
主营业务 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燃料油(不带
储存经营)、化工产品(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
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名称 湖北长河壹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 □是 √否
人
受让方性质 私募基金 □是 □否
其他组织或机构 √是 □否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 _91420106MAG1WLA376 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 湖北长河芯展科技有限公司
合伙人
成立日期 2025/10/27
注册资本/出资额 20000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219 号襄阳
大厦 27 层 07 室
主要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219 号襄阳
大厦 27 层 07 室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湖北珈蓝数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等。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本次交易情况
双鸽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湖北长河壹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其所持有济民健康无限售流通股 26,254,600 股股份,占
济民健康总股本的 5%,转让价格为 7.72 元/股,转让对价 202,685,512 元人民
币。
2、付款与交易
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按照以下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第一期:受让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交易价款的 20%,即 40,537,102.40 元人民币;
第二期:本次交易取得交易所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后的【10】个
工 作 日 内 , 受 让 方 向 转 让 方 指 定 的 银 行 账 户 支付交易价款的 20%,即
40,537,102.40 元人民币;
第三期:在中证登办理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受让方的相关手续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 10%,即 20,268,551.2 元人民币;
第四期:在中证登办理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受让方的相关手续后的【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5 0 % ,即101,342,756 元人民币。若 受 让方在上述期限内质押本次受让的股份,则受让方需在股份质押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50%。
3、转让方的义务
(1)转让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与受让方共同办理本次交易的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工作。
(2)转让方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确保标的公司就本次交易的相关安排及时与交易所进行沟通,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本次交易。
(3)转让方应积极配合并确保标的公司向受让方及其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文件及资料,以完成为履行本次交易所需的有权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4、受让方的义务
(1)受让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价款。
(2)受让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本次交易的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以及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工作。
(3)受让方应依法履行法律规定应由受让方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5、标的公司治理
各方同意,在标的股份完成交割后 1 个月内,在遵守相关证券监
管规则及标的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对标的公司董事进行以下调整: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受让方有权向上市公司提名 1 名董事,转让方应通过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章程允许的方式,积极配合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