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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佳股份: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1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星期五)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 303 号三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跃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沈宏建先生、于卫星先生、郑激文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董事会上还听取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随着全球可持续发展意识的提升,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已成为衡量企业综合价值的重要标准。公司一直以来都重视 ESG 实践,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 ESG 方面的表现,并向利益相关方展示公司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努力和成果,公司制定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本着客观、审慎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和效率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对 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做出自评,出具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0.50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1,400,000 股
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180,820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28,010,959.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占归属于当年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26.1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金额 17,551,336.80 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45,562,295.8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42.5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基于良好的合作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制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拟制定的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关于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职务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其签订的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
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年考核结果发放,其中 15%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2、关于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未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津贴为 10 万元/年(含税)。

  3、关于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年(含税)。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拟制定的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