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8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4,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56 元,共计募集资金 39,196.00 万元,坐
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0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6,196.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
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11.7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584.3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4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3,584.30
项目投入 B1 24,983.6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 B2 437.70
额 结项募投项目永久补充流动 B3 8,357.00
资金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C1 513.0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47
结项募投项目永久补充流动 C3 172.74
资金
项目投入 D1=B1+C1 25,496.7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42.17
额 结项募投项目永久补充流动 D3=B3+C3 8,529.74
资金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差异 G=E-F -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上述存在明细数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 61010122000779135 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8114701013700403411 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393580314711 已销户
注:鉴于公司“年产500万台智能高效吸尘器家电生产建设项目”“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家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按规定投入完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470101370040341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35803147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61010122000779135)不再使用,为便于管理,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7日、2023年7月26日、2024年12月25日办理完毕该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结余资金2,039,313.31元转入公司自有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余额为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家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对于“智能家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达到合同支付条件的尾款,公司将于项目结项后按照合同约定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其他节余资金(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将在结项事项审议通过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无异议。
2024 年 12 月,公司已对“智能家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银行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
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富佳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富佳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佳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