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
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产品名称及期限:
序号 受托方 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期限
(万元)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5,000 2021 年第 017 期公司类法人 3 年期(可转让)
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2 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 5,000 镇海农商银行“招宝”大额 3 年期(可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 存单 2022 第五期
合计 10,000 - -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日星铸业”)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
行签署《2021 年第 017 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购买大额存单,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5,000 万元,产品期限为 3 年期(可转让);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与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镇海农商银行“招宝”大额存单 2019 第七期产品说明书》购买大额存单,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5,000 万元,产品
期限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2022 年 1 月 25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2 月 26 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2022 年 1 月 25 日,日星铸业赎回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
支行的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取得收益人民币1,827,604.17 元;赎回了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取得收益人民币 1,950,239.81 元。
2022 年 1 月 26 日,日星铸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购买了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大额存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1、日星铸业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
行签署《2021 年第 017 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购买大额存单,
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进行了赎回,赎回金额为 5,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2021年第017期公司类法人
大额存单 5,000
高新区支行 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产品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实际收益(元)
3年期(可转让) 2021/02/25 2022/01/25 1,827,604.17
2、日星铸业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与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镇海农商银行“招宝”大额存单 2019 第七期产品说明书》购买大额存单,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进行了到期赎回,赎回金额为 5,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镇海农商银行“招宝”大额
大额存单 5,000
份有限公司 存单2019第七期
产品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实际收益(元)
2021年2月25日-2022年1
2021/02/25 2022/01/25 1,950,239.81
月25日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0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 万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036,792.45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963,207.55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821
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总投资 使用金额
1 年产 12 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 日星铸业 89,204.00 84,100.00
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35,900.00 35,900.00
合 计 125,104.00 120,000.00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9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0,0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不超过 223,139,154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 1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137,457,044 股,发行价格为 20.37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99,999,986.28 元,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6,368,355.69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793,631,630.59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973
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229,064.00 216,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64,000.00 64,000.00
合计 293,064.00 280,000.00
依据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临时闲置的情形。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2021年第017期公司
大额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