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2 证券简称:赛伍技术 公告编号:2021-088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 1.25%。其中首次授予 479.20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 1.198%;预留 20.80 万股,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 0.052%,预留部分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 4.16%。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小平
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4 日
经营范围:高技术复合材料(特殊功能复合材料及制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及装置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配件;从事高技术复合材料(特殊功能复合材料及制品)、功能性薄膜、合成树脂、胶黏剂、胶带的来料加工、检测、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叶港路 369 号。
A 股上市日期:2020 年 4 月 30 日
2、公司概况:公司主要从事薄膜形态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将“材料设计、树脂改性、胶粘剂配方、界面技术、测试评价”的基干技术与“涂布、复合、流延制膜”的工艺技术构成技术平台,在同一个技术平台上不断开发适用不同应用领域的功能性材料,实现同心圆多元化经营模式;同时公司在不同细分市场领域内通过创新工程实现差异化竞争优势或成本竞争优势。目前公司已形成光伏和非光伏两个业务板块,建立了光伏材料、工业胶带材料、电子电气材料三类产品体系,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智能手机、声学产品、高铁车辆和智能空调等领域。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218,250.97 213,549.16 193,105.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9,409.02 19,027.31 18,713.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归属于母 17,824.15 18,535.29 18,213.17
公司股东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92.18 15,461.16 8,633.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7,333.64 130,816.40 109,336.05
资产总计 327,633.90 223,876.37 210,454.28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元) 0.07 0.43 0.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75 16.01 18.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0.79 15.60 18.44
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吴小平 董事长、总经理
2 陈洪野 董事、副总经理
3 高畠博 董事、副总经理
4 严文芹 董事、财务负责人
5 陈浩 董事
6 范宏 董事
7 李丹云 独立董事
8 徐坚 独立董事
9 梁振东 独立董事
10 邓建波 监事会主席
11 沈莹娴 监事
12 任富钧 监事
13 陈小英 董事会秘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 1.25%。其中首次授予 479.2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 1.198%;预留 20.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001.00 万股的 0.052%,预留部分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 4.16%。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24 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分、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号 股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1 陈洪野 董事、副总经 21.00 4.20% 0.0525%
理
严文芹 董事、财务总
2 监 15.00 3.00% 0.0375%
高畠博 董事、副总经
3 理 1.00 0.20% 0.0025%
陈大卫 董事会秘书、
4 财务副总监 12.00 2.40% 0.03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及技
术骨干员工(220 人) 430.20 86.04% 1.0755%
预留 20.80 4.16% 0.0520%
合计 500.00 100% 1.25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