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603209 沪市 兴通股份


首页 公告 兴通股份: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兴通股份: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5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
 017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以邮件方
 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25 年 3 月 24 日,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11 名, 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陈兴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
 议案》

    2024 年度,总经理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赋予的职权,以
“1+2+1”发展战略为指引,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出色完成公 司各项经营管理目标,促进战略任务落地,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全体董事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策实施,强化信息披露,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出了富有成效的贡献,保障公司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独立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主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全面关注并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杜兴强(2025 年 2 月 10 日已离任)、朱炎生、程爵浩、曾繁
英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深入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廖益新、朱炎生、程爵浩、曾繁英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在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公司 2025 年相应期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 2025 年相应期间业绩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人对此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人对此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人对此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环境、社会及公司
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安全与环保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