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5-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484.7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4,915.3318 万股的 1.95%。其中,首次授予 454.7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915.3318 万股的 1.8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93.81%;预留 3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915.3318 万股的 0.12%,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6.19%。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戚国强
上市日期:2016 年 11 月 8 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翔路 11 号
公司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公司属于智能制造装备行业。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装备、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信息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的开发、销售、服务;锡焊技术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及配件、测试仪器及配件、工模具的研发、制造、销售;精密锡焊、点胶涂覆、螺丝锁付、自动贴合、视觉检测及其他装联设备、集成电路 BGA 芯片贴装、返修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提供自产产品以及上述同类产品的租赁、安装、改造、维修服务,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营业收入 945,089,608.47 792,598,367.22 901,410,736.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12,200,274.40 191,000,164.32 273,380,105.53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74,467,392.20 149,665,471.38 237,284,869.34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41,645,908.05 209,726,630.24 241,781,491.87
额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415,561,388.56 1,373,569,816.34 1,402,129,625.55
产
总资产 2,013,628,019.71 1,778,241,387.10 1,877,963,541.88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5 0.77 0.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5 0.77 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7 0.61 0.96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17 13.99 20.85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12.47 10.96 18.09
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金春 董事长
2 戚国强 董事、总经理
3 窦小明 董事、副总经理
4 刘志宏 董事、副总经理
5 王亚明 独立董事
6 万文山 独立董事
7 盛凯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8 黎杰 监事
9 王中赟 监事
10 蒋素蕾 董事会秘书
11 殷文贤 财务总监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授出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484.7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4,915.3318 万股的 1.95%。其中,首次授予454.7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915.3318 万股的1.8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93.81%;预留 3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4,915.3318 万股的 0.12%,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6.19%。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和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62 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和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除非本激励计划另有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获授限制性股票时与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或明确表示放弃拟获授的相关权益的,董事会有权取消该等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并在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内对具体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或监督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预留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并依据公司后续实际发展情况而定。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或监督机构)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或监督机构)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或监督机构)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约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划草案公告时
(万股) 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约占本激励计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划草案公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