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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95 沪市 公牛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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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集团: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6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 5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10,518 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确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该授予日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完成
注销。

  6.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完成注销。
  7.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
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完成注销。

  9.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
已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完成注销。

  10.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11.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完成注
销。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3 年 5
月 7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3 年 6 月 9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
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完成注销。


  6.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
已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完成注销。

  7.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8.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2月23日完成注销。
  (三)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5
月 5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
事会确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6 日,该授予日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原因

  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 25 人因离职已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5,927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 35 人因离职已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3,486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 37 人因离职已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1,105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说明:离职人员中部分人员同时参加了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因此合并计算后实际离职总人数为 52 人)

  (二)回购数量

  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0,518 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5,386,735 股。

  (三)回购价格及总额

  根据《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 3.1 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0.45 股。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 40.38 元/股调整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