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浙江
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6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3,338 万股,发行价格 14.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668.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609.0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058.99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82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24 年年初募集资金净额 308,732,555.16
减:募投项目支出 18,472,113.04
其中:2024 年募投项目支出 18,472,113.0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7,310,419.16
其中:2024 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7,310,419.16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97,570,861.2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
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状态 余额(人民币元)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85782634233 正常 59,893,815.05
公司柯桥支行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75902300610820 注销 0
公司绍兴分行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
3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201000331587207 正常 237,677,046.23
公司滨海支行
合计 297,570,861.28
注: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将银行账号为
575902300610820 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管账户进行注销,上述账户
余额为零,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及保荐代表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05)。
202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3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07)。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47)。
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收益 年化
名称 (万元) 类型 收益率
中国银行股份 大额 1,000 2024/6/24 2024/9/24 固定 1.50%
有限公司 存单 收益
中国银行股份 大额 1,000 2024/9/25 2024/12/25 固定 1.40%
有限公司 存单 收益
中国银行股份 大额 4,000 2024/6/26 2024/12/26 固定 1.70%
有限公司 存单 收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6,000万元资金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最新进展,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
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1 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5 年 5 月 2026 年 12 月
本次延期的原因:
“年产1万吨分散染料技改提升项目”由于设备定制周期与进口设备购置的交货周期超预期,导致项目整体延期至2025年12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影响,并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为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风险、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与效用,该项目整体延期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