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5 日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
福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9 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9 名,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摘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对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对 2025 年度的工作总结充分展示公司经营状况,2026 年度工作计划、未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 2025 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及 2026 年工作计划,
形成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
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42,928,018.3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以此推算,总股
本 645,650,651 股扣减回购专户 9,519,200 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7,226,290.20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40.1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或是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化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对容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容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对外报出《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拟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 2025 年度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根据 202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最终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
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黎福超、黎宾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对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 2026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顺利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同时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的《福达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达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本次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系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开展,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