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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发展: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102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4.50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起始日:2025 年9 月15 日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于2025 年8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13 名,可行权数量合计34.50 万份。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6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63.50万份;2024年7月3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1.50万股。

  6、2024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4年9月14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4年9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7、2024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登记手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66.00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3.00万股。

  8、2025年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2月28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4月1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9、2025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0、2025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行权起始日为2025年6月6日,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为188.85万份。

  11、2025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7月1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2、2025年6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解除限售数量为2,212,500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3日。
  13、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6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

  授予日期            2024 年6 月6 日                2024 年9 月13 日

  行权价格          7.92 元/份(调整前)            6.51 元/份(调整前)

 实际授予数量            663.50 万份                    166.00 万份

  授予人数                  89 人                          19 人

  (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1、2025 年5 月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2024 年12 月25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权益分派已于2025 年1 月23 日实施完毕。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权益分派已于2025 年

  4 月28 日实施完毕。根据《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7.92

  元/份调整为7.82 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51 元/份调整为6.41 元

  /份。

      (四)本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行权期        自主行权          行权价格        行权数量        行权人数

                    起止日          (元/份)        (万份)        (人)

    首次授予  2025年6月6日—2026

    第一个行      年6 月5 日          7.82          188.85            82

      权期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相应部分

  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0%。股票期权预

  留授权日为2024 年9 月13 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5 年9 月12

  日届满。

      (二)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行权期考核年度为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3年度 根据经审计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或者以 以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14.55%;以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公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司净利润增长率为196.70%,满足公司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 层面行权条件,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