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03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 年 1 月 8 日,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卢红萍与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小科,陈洪民持股 100%的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9,766,073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以 18.93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卢红萍。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6 年 1 月 26 日,过户数量为 9,766,073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5.02%),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款项支付情况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协议转让前,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 17.91%、表决权比例为 12.89%,卢红萍、涂瀚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为 19.64%。根据卢红萍、涂瀚与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之《表决权放弃协议》,本次协议转让交割完成后,第二期标的股份的表决权放弃期限届满,上述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已自动恢复,卢红萍、涂瀚的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已增至 24.66%,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表决权比例仍为 12.8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承诺,自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质押上述股份。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红萍与陈洪民及其一致行
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9,766,073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以 18.93 元/股的价格通过
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卢红萍。
具 体 内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1 月 9 日披 露于 上海 证 券交 易 所 官网
(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过户日期为 2026 年 1 月 26 日,过户数量为 9,766,073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5.02%),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
理完毕。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款项支付情况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前后,转让双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股东 转让过户 过户前 过户前 表决 转让 过户后 过户后 表决
名称 登记日期 持股数量 持股 权比 转让股份 股份 持股数量 持股 权比
(股) 比例 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例(%)
(%) (%)
陈洪民 2026/1/26 29,202,741 15.02 11.27 -7,300,685 -3.76 21,902,056 11.27 11.27
陈小科 2026/1/26 4,200,882 2.16 1.62 -1,050,220 -0.54 3,150,662 1.62 1.62
江苏科华
投资管理 2026/1/26 1,415,168 0.73 0.00 -1,415,168 -0.73 0 0.00 0.00
有限公司
小计 2026/1/26 34,818,791 17.91 12.89 -9,766,073 -5.02 25,052,718 12.89 12.89
卢红萍 2026/1/26 23,794,805 12.24 12.24 9,766,073 5.02 33,560,878 17.26 17.26
涂瀚 2026/1/26 14,383,234 7.40 7.40 0 0.00 14,383,234 7.40 7.40
小计 2026/1/26 38,178,039 19.64 19.64 9,766,073 5.02 47,944,112 24.66 24.66
注:1、卢红萍及涂瀚系母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2、上表中“持股比例”为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比例之间的差额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协议转让前,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17.91%、表决权比例为 12.89%,卢红萍、涂瀚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为 19.64%。根据卢红萍、涂瀚与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之《表决权放弃协议》,本次协议转让交割完成后,第二期标的股份的表决权放弃期限届满,上述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已自动恢复,卢红萍、涂瀚的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已增至 24.66%,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表决权比例仍为 12.8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承诺,自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质押上述股份。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