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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贸物流: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账户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5

华贸物流: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账户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23-027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账户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披露了《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披露
了《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2018 年 11 月 24 日、2018 年 12 月 6 日、2018
年 12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622,962 股。
  根据公司披露的《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过户登记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华贸物流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632,765 股,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行权减少 10,632,765 股已回购的股份。公司已完成该次行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登记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除《公司法》规定的特别情形外,公司不得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因实施员工股权激励
而收购的公司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因此,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9,990,197 股股份依法注销并相应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回购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309,462,971 股变更为1,299,472,774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09,462,971 元变更为 1,299,472,774元。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债权人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其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 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8月28日,每个工作日 9:00-17:00;

  2、联系方式:021-63588811

  3、联系传真:021-63582680

  4、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338 号天安中心 20 楼

  5、邮政编码:200003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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