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2 证券简称:合富中国 公告编号:临 2025-020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调整董事会席位、修订《公
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独立董事 Stanley Yi Chang 先生以外的董事保证本公告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6 月 4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调整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二、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调整经营范围,增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调整董事会席位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结合目前公司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成员人数进行调整,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7
人调整为 6 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由 3 人调整为 2 人,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
四、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以上安排,参照《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为: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 范围为: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
机械设备及其耗材为主的国际贸易、 机械设备及其耗材为主的国际贸易、
转口贸易及所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 转口贸易及所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
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区内 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区内
商业性简单加工,从事医院信息管理 商业性简单加工,从事医院信息管理
系统的咨询服务,医疗器械、医疗设 系统的咨询服务,医疗器械、医疗设
备及相关配件与试剂、药品、化工原 备及相关配件与试剂、药品、化工原
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 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
品除外)、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品除外)、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 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
件、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 件、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
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 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
修订前 修订后
业务、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和相关 业务、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和相关的咨询服务,医疗设备的经营性租赁, 的咨询服务,医疗设备的经营性租赁,国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从事医疗科 国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从事医疗科技(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 技(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受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受母公司及其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企业 母公司及其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下列经营、管理和 的委托,为其提供下列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投资经营决策、资金运作 服务活动:投资经营决策、资金运作和财务管理、研究开发和技术支援、 和财务管理、研究开发和技术支援、商品采购、销售及市场营销服务、供 商品采购、销售及市场营销服务、供应链管理等物流运作、本公司集团内 应链管理等物流运作、本公司集团内部的共用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 部的共用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
包、员工培训管理。(除依法须经批 包、员工培训管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展经营活动)(以工商登记为准) 含危险化学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
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
工商登记为准)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 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 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 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 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持有 5%以上股份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 5%以上股份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的其他情形除外。 他情形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
修订前 修订后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 利:
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 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 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 议或者质询;
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 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份;
份; (五)查阅、复制本章程、股东名册、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 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财务会计报告,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 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 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配;
配; (七)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股份;
其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的,
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
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一)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 决议;
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 项进行表决;
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规或者本章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 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