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20 公司简称:肯特催化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肯特催化 603120.SH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志明
电话 0576-87651888
办公地址 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
电子信箱 stock@chemptc.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 1,324,219,293.90 1,043,464,748.68 26.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65,997,949.23 859,250,740.61 35.70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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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295,759,571.49 297,859,795.54 -0.71
利润总额 48,043,215.09 49,136,223.95 -2.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349,925.41 40,042,085.04 -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36,310,482.30 36,836,667.08 -1.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808,083.26 43,491,142.16 23.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6 5.11 减少1.0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2 0.59 -11.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2 0.59 -11.86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1,71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或冻结的股
数量 份数量
项飞勇 境内自然人 28.21 25,500,000 25,500,000 无
郭燕平 境内自然人 10.51 9,500,000 9,500,000 无
台州肯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 其他 无
企业(有限合伙) 10.03 9,070,000 9,070,000
嘉兴附加值青山投资合伙企 其他 无
业(有限合伙) 3.74 3,383,332 3,383,332
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 其他 无
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66 3,310,000 3,310,000
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 其他 无
基金(有限合伙) 3.25 2,940,000 2,940,000
宁波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95 2,666,667 2,666,667 无
仙居县高山流水股权投资管 其他 无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7 2,500,000 2,500,000
张志明 境内自然人 2.21 2,000,000 2,000,000 无
林永平 境内自然人 2.21 2,000,000 2,000,000 无
1.前十名股东中,郭燕平系项飞勇配偶;张志明系
项飞勇妹妹之配偶;林永平系项飞勇表弟;项飞勇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系肯特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郭燕平、张志明、林
永平系肯特投资有限合伙人;郭燕平系高山流水执
行事务合伙人。
2.毅达专精、毅达成果均系江苏毅达控制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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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除上述信息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其他股东之间
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