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603119 沪市 浙江荣泰


首页 公告 浙江荣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资意向书的公告

浙江荣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资意向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7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5-093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资意向书》属于各方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最终合作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事项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续涉及具体协议的签订,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机器人行业符合未来发展的趋势,但新兴行业的成长会经历相对较长的发展周期,未来大规模普及消费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双方未来合作受技术、生产、市场竞争及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未来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市场开拓也会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较大投资风险。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079946869P

  3、注册资本:21,379.4774 万元

  4、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法定代表人:胡智勇

  6、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葭路 1000 号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气设备、电气成套控制设备、光伏系统控制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工业机器人、电焊机、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制品;智能控制软件及系统集成的研发、设计、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协议签署情况

  2025 年 12 月 26 日,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共同签署了《合资意向书》,公司与伟创电气拟在泰国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主要从事机电一体化组件、智能传动系统及配套产品的研发及生产,共同开发应用于智能机器人机电一体化市场。

  上述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涉及的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续涉及具体协议的签订,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拟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主要从事机电一体化组件、智能传动系统及配套产品的研发及生产,共同开发应用于智能机器人机电一体化市场。

  (二)股权设置


  1、合资公司的股权架构拟设置为:甲方持股 50%,乙方持股 50%。

  2、出资方式:双方均以货币出资,具体出资额、出资期限等根据合资公司业务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注册资本规模另行协商确定。

  (三)经营管理

  如合资公司未来设立董事会,乙方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中占多数席位。合资期间,合资公司的总经理由甲方委派的人员担任。

  (四)专利技术

  合资公司设立以后,乙方应负责建立合资公司的知识产权体系。与合资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全部专利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技术改进等),其专利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合资公司独家享有。

  (五)保密条款

  1、双方应对本意向书内容及在合作洽谈、合资公司筹备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技术资料、财务数据、经营策略等)承担保密义务;

  2、未经信息提供方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与本合作无关的任何目的;

  3、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意向书生效之日起至相关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即使本意向书终止,保密义务仍然有效;

  4、若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维权费用)。

  (六)效力条款

  本意向书系甲乙双方对于成立合资公司的意向性约定,对甲乙双方不具有约束力,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以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的正式文件为准。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明确了双方在产业领域的基础合作模式,为最终协议的签署建立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凭借自身的客户及品牌优势,依托对方公司在电气传动领域的技术积累,共同开发应用于智能机器人机电一体化市场,充分发挥双方的技术及资源优势,合作共赢。

  目前本次投资合作事宜尚处于筹划阶段,该筹划活动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
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资意向书》属于各方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最终合作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事项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续涉及具体协议的签订,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机器人行业符合未来发展的趋势,但新兴行业的成长会经历相对较长的发展周期,未来大规模普及消费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双方未来合作受技术、生产、市场竞争及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未来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市场开拓也会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较大投资风险。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