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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18 沪市 共进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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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进股份: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1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拟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19,307,749.53 元,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946,277.90 元。基于公司 2024 年整体业绩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中长期整体战略,为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100,515,705.24    103,178,591.3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9,946,277.90    64,716,055.32    226,742,887.27
净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 819,307,749.53
分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03,694,296.6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0,504,221.5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203,694,296.6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否
额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288.91%

现金分红比例作是否低 否
于 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二、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遵循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投资者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业绩由盈转亏。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增强等各种因素,公司需要预留储备资金,优化资金使用。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基于公司 2024 年整体业绩亏损,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中长期整体战略,为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