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9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 10 月 15 日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00.00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山西华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翔股份”)已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具体情况
根据《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5 年 8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人民币 7.88 元/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情况如下:
1、预留授予日:2025 年 8 月 27 日
2、授予数量:100.00 万股
3、授予人数:14 人
4、授予价格:7.8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姓名 职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时总
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股本比例
核心骨干员工(14 人) 100.00 12.05% 0.1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二)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三)解除限售安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票第一批解除限售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票第二批解除限售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5 年 9 月 25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激励计划
中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应缴纳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15Z0037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止,公司已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000 股。已收到 14 名
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000 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缴资金总额7,880,000.00 元已全部缴存于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内。此外,与本次限制性股票行权有关的验资费用为人民币30,000.00 元(不含税),扣除验资费用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行权资金净额为7,850,0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 1,0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6,850,000.00元。
公 司 本 次 增 资 前 的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470,577,504 元 , 股 本 人 民 币
539,170,563 元,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4]215Z0044 号《验资报告》。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期间,“华翔转债”累计转股 68,593,059.00 股,进行了股权
登记,上述事项截至 2025 年 9月 16 日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截至 2025 年 9月 16
日 止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人民 币 540,170,563.00 元, 累计 股本 人 民 币
540,170,563.00 元。
四、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100.00 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39,170,563股增加至 540,170,563 股,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55.23%被动稀释为 55.13%。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971,846 1,000,000 34,971,846
无限售条件股份 505,198,717 - 505,198,717
总计 539,170,563 1,000,000 540,170,563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8 月 27 日,经测算,本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万股)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00.00 960.00 240.00 560.00 160.00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