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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02 沪市 百合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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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102:百合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3

603102:百合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6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本次发行将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T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二)本次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的重点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为 42.14 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1 月 14 日(T
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1 月 1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2 年 1 月 12 日(T-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及登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五)本次发行价格为 42.14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5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六)本次发行价格为 42.14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C14),截至2022年1月1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4.20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2022 年 1 月 11 日(T-3 日)    2020 年        2020 年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含当      每股收益    静态市盈率
                              日)(元/股)          (元/股)      (倍)

 300146.SZ  汤臣倍健            26.67              0.6731        39.62

 300791.SZ  仙乐健康            42.56              1.2337        34.50

 300765.SZ    新诺威            16.01              0.4820        33.22

                            算术平均                                  35.78

数据来源:Wind,中证指数

  虽然本次发行价格 42.14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2020 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七)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八)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828.72万元,较2019年度增长15.74%;

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711.59 万元,较 2019 年度
增长 71.00%;2020 年度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11,729.14 万元,较 2019 年度增长 55.11%。

  2021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626.25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4.21%;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888.7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6.6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162.45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7.63%。

  2021 年 1-9 月,公司经审阅的营业收入 47,002.1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2.4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795.5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8.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411.5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1.58%。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理性参与决策。

  (九)按本次发行价格 42.14 元/股,发行数量 1,600 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
金总额为 67,42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180.89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0,243.11 万元,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60,243.11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十)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十一)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十二)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十三)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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