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实施延期项目的名称及情况: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年产 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的预定可投产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4 月。
本次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将“年产 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的预定可投产日期
由 2025 年 4 月延期至 2026 年 4 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万股,发行价格为26.16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6,32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106.8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221.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审验,出具天健验[2020]6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 截止2024年12 投入进度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集资金 月 31 日投入金 (%)(3) 项目状态
(1) 额(2) =(2)(/ 1)
1 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 64,024.22 64,188.45[注 1] 100.00 已结项
院建设项目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900.00 295.02 5.00 已终止
3 年产 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 8,296.89 8,428.17[注 2] 100.00 实施中
合计 78,221.11 72,911.64 /
注 1:“智能纺机生产基地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 164.23
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 2:“年产 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资金额多 131.28 万元,系募
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当前“年产 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除此以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次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年产 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 2025 年 4 月 2026 年 4 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年产 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以下简称“该募投项目”)原实施场地
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羊山居,项目建设期为 3 年,预计于 2022 年 1
月全面投产运营。后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被纳入政府拆迁规划,公司申请对该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以及申请延长建设期至 2025 年 4 月。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自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建设延期后,一方面,公司加快项目工程建设进度以及生产设备的购置安装;充分利用已有厂房、设备、人员先行组织验布机
产品的研发与小试生产;销售人员同步积极拓展外部市场并已取得少量订单。前述措施均为后续该募投项目的顺利投产打下了良好基础。另一方面,由于近几年受到外部贸易摩擦、纺织业整体景气度波动等原因,验布机市场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验布机产品也需要继续更新迭代,以适用下游客户更高需求。
在上述多重因素的影响下,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将“年产 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的预定可投产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4 月。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 台智能验布机项目”的预计可投产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4 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越剑智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越剑智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越剑智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披露的公告文件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