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555.9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50 元,共计募集资金
67,733.21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48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0,253.21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177.7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7,075.4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8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7,075.4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21,866.53[注 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4.1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21,866.53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14.1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5,323.0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5,448.67
差异 G=E-F -125.59[注 2]
[注 1]其中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 21,280.28 万元
[注 2]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25.59 万元,其中尚未支付的信息披露费
用金额为 111.32 万元,已于 2025 年 3 月支付;尚未支付的其他费用金额(印花
税)为 14.27 万元,已于 2025 年 1 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及子公司崇左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州县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来宾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4日将募集资金10,256,718.43元转入
子 公司 来 宾 众 鑫 环保科技有 限公 司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来宾 分行
615888106740 账 户 , 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 将 募集 资 金
209,358,992.53元转入子公司崇左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州县支行20041101040020593账户,于2024年12月4日将募集资金187,120.07元转入子公司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19620401040011801账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2 个募
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 备 注
额
浙江众鑫环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19620401040011 募集资金
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兰溪永昌 595 35,756,421.94 专户
有限公司 支行
浙江众鑫环保 募集资金
科技集团股份 中国银行兰溪支行 388385120432 218,866.54 专户
有限公司
浙江众鑫环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5595279721001 120,373,280.6 募集资金
科技集团股份 公司金华分行 8 2 专户
有限公司
来宾众鑫环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615888106740 388,915.28 募集资金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来宾分行 专户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 备 注
额
崇左众鑫环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20041101040020 募集资金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龙州县支 593 749,247.93 专户
行
浙江众鑫智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19620401040011 募集资金
制造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兰溪永昌 801 专户
支行
浙江众鑫环保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33070410600000 160,000,000.0 募集资金
科技集团股份 公司金华分行 56946 0 理财专用
有限公司 账户
浙江众鑫环保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
科技集团股份 公司浙江分公司 101800002245 37,000,000.00 理财专用
有限公司 账户
合 计 354,486,732.3
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1,290.87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620 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拟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按
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