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090 沪市 宏盛股份


首页 公告 603090:宏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二级筛选:

603090:宏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08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拟在上交所上市。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投资者在2016年8月1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和网上申购日同为2016年8月16日(T日),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投资者应当自行选择参与网下或网上发行,不得同时参与。
    2、市值要求:网下投资者在2016年8月8日(T-6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持有的沪市非限售A股日均市值应为2,000万元(含)以上;网上投资者持
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上交所股票市值的,可在2016年8月16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投资者持有市值按其2016年8月12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向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数量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若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5、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16年8月18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中签投资者应依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资金账户在2016年8月1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6、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
申购。
    8、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56号文核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宏盛股份”,股票代码为“60309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090”。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安信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安信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
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3、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4、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8月15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6年8月12日(T-2日)刊登的《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5、安信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及核查程序”。只有符合发行人及安信证券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6、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T-4日)和2016年8月11日(T-3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请投资者注意,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为基准日,在基准日(含)前二十个交易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日均市值应为2,000万元(含)以上。
    7、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每个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最低拟申购数量为100万股,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累计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5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公告“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的相关安排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详细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等信息。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10、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见本公告“六、回拨机制”。
    11、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七、网下配售原则”。
    12、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3、需要提交核查材料的投资者请登录安信证券IPO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http://www.essence.com.cn/essence/ipops/login.jsp”(登录用户名为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最新的证件号码;默认初始密码为用户名的前六位),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材料。申报咨询电话:010-83321320、010-83321321,021-35082551,021-35082095。
     14、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6年8月8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16年8月8日
T-6日                      招股意向书等其他文件网上披露
               周一        网下投资者向安信证券提交资质审核材料
         2016年8月9日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12:00前)
T-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