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正裕工业
股票代码:603089
收购人之一:台州于乐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吾悦广场 37幢 1102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吾悦广场 37幢 1102室
收购人之二:台州豪享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吾悦广场 37幢 1101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吾悦广场 37幢 1101室
收购人之三:台州至高君合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吾悦广场 37幢 1103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吾悦广场 37幢 1103室
一致行动人之一:郑连松
住所:浙江省玉环市坎门解放南路***
通讯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经济开发区正裕路 1号
一致行动人之二:郑念辉
住所:浙江省玉环市坎门昌贸西路***
通讯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经济开发区正裕路 1号
一致行动人之三:郑连平
住所:浙江省玉环市坎门解放南路***
通讯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经济开发区正裕路 1号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17日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收购系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存续分立,将直接持有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41.0321%股权分立至台州于乐控股有限公司、台州豪享控股有限公司、台州至高君合控股有限公司引致的股份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收购收购人可免于发出要约。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收购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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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7
第二节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9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9
(一)收购人之一:于乐控股......9
(二)收购人之二:豪享控股......9
(三)收购人之三:至高君合控股......10
二、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11
(一)一致行动人之一:郑连松......11
(二)一致行动人之二:郑念辉......11
(三)一致行动人之三:郑连平......12
三、收购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股权关系结构......13
(一)一致行动关系说明及股权关系结构......13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13
四、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
务的情况......13
五、收购人主要业务情况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15
六、收购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15
七、收购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15
八、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16
九、收购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16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7
一、收购目的......17
二、收购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17
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程序......17
第四节 收购方式......19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191
二、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20
三、本次收购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20
四、收购人持有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24
第五节 收购资金来源......26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说明......27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27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27
第七节 本次收购完成后的后续计划......28
一、未来 12 个月内拟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
调整的计划......28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
资产的重组计划......28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改变计划......28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28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29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29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29
第八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30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30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31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32
第九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33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33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33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者类似安排......33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33
第十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34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 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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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购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34
第十一节 财务资料......35
第十二节 其他重大事项......36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37
一、备查文件......37
二、查阅地点......37
收购人声明......38
一致行动人声明......39
律师声明......40
附表......43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载明,则下列简称具有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公司、正
指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裕工业
台州于乐控股有限公司、台州豪享控股有限公
收购人 指
司、台州至高君合控股有限公司
正裕投资、正裕企业 浙江正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正裕
指
管理 投资有限公司)
收购人之一、于乐控
指 台州于乐控股有限公司
股
收购人之二、豪享控
指 台州豪享控股有限公司
股
收购人之三、至高君
指 台州至高君合控股有限公司
合控股
一致行动人之一 指 郑连松
一致行动人之二 指 郑念辉
一致行动人之三 指 郑连平
浙江正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存续分立,将其
本次收购/本次分立 指 持有的正裕工业 41.0321%股份过户给于乐控股、豪
享控股、至高君合控股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 16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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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正裕企业管理与郑连松、郑念辉、郑连平签署的
《分立协议》 指
《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分立协议》
正裕企业管理分别与于乐控股、豪享控股、至高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君合控股签署的《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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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之一:于乐控股
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