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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火炬:新疆火炬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新疆火炬:新疆火炬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4-007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62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5,5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2,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0,536,041.4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32,263,958.5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到位,并经华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会验字[2017]554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22 年末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0,968,623.95 元,2023 年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总计人民币 35,954,464.20 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
额),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0.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01,295,334.60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5,954,464.20 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并已将全部余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
路支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中国银行喀什分行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5050174603600000277),在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60010012010106555180)、在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0475101040008767),在中国银行喀什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8268251645)。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形成的剩余募集资金3,591.00 万元(包含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17 日刊
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新疆火炬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
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总计人民币 35,954,464.20 元转入公司基本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状态

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650501746036000  已注销
                              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      00277

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  860010012010106  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555180

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    304751010400087  已注销
疏附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67

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      中国银行喀什分行        108268251645    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40,129.54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 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 19,014.23 万元,用于收购光
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光正燃气有限公司 51%股权。上述议案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三环立交加气站”、“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之物流商贸园综合站之创业路加气站”项目终止,将“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中的 314 国道加气站、新区一路加气站、城东大道加气站项目,“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东城门站项目延期,上述议案于 2022 年 5月 10 日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过了《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将“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 314 国道加气站”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2023 年 4 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喀什市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疏勒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疏附县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结项,将“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 314 国道加气站”项目终止,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总计人民币35,954,464.20 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西部证券关于新疆火炬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募投项目结余主要原因为:(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公司既有的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通过严格把控设备采购成本、优化建设方案等方法,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3)因市场发生了变化,公司按照相关审批程序终止了部分募投项目。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过了《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将“喀什市 CNG 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之 314 国道加气站”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全部余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
容分别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17 日、2023 年 6 月 29 日刊载
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新疆火炬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新疆火炬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新疆火炬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
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新疆火炬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4]230Z1417 号《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新疆火炬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疆火炬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新疆火炬 2023 年度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新疆火炬编制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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