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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77 沪市 和邦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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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邦生物:和邦生物关于变更2021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5

和邦生物:和邦生物关于变更2021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0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1 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前回购用途: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

    本次变更后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1 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5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后的股份 5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5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8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7 日、2020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4)和《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26)。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212,173,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 4 月 30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9)。

  2022 年 1 月 21 日,根据《回购报告书》披露的用途,公司将已完成回购股
份的 50%暨 106,086,829 股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上交所
网站披露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剩余的 5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 106,086,829 股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原因及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等规章制度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积极性等因素,公司将变更 2021 年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原用途“50%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除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本次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 2021 年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旨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变更 2021 年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凝聚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
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及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根据《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1 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 2021 年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整体凝聚力和竞争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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