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13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1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3 月 9 日~2025 年 3 月 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2,500 万元~5,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6.06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3,526,70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84%
实际回购金额 25,001,009.06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6.66 元/股~7.70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3 月 9 日,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19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因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6 月 4
日起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19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09 元/股(含)。
公司因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10
月 16 日起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6.09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6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2024 年 3 月 16 日、2024 年 7 月 3
日、2024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宿迁联盛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宿迁联盛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
网(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截至 2025 年 3 月 8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3,526,7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0.84%,回购的最高价格为 7.70 元/股,最低价格为 6.66 元
/股,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25,001,009.06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77,067,572 90 222,294,117 53.0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1,900,000 10 196,673,455 46.94
[注1][注2]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 0 0 3,526,700 0.84
户
股份总数 418,967,572 100 418,967,572 100
注 1: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注 2: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注 3: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 2024 年 3 月 8 日的数据。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3,526,700 股,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完成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此期限内转让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