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27 号)的批准,公
司 发 行 总 额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800,000,000.00 元 ( 含
80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本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照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 800,000,000.00 元。已由中金公
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交通银行北京天
坛支行账号为 110060841013007292658 的人民币账户,扣除
其保荐承销费(不含税)金额 5,660,377.3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4,339,622.64 元。另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2,198,113.22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92,141,509.4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4〕第 01008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80,000.00 万元,累计支付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785.85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2,628.72 万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95.80 万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 0.13 万元,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26,681.1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同中金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坛支
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雄
安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庄支行、中
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
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
南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
坛支行、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各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在各专户开户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 110060841013007292658
限公司 京天坛支行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2 20000019324100164472625
限公司 三环支行
3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雄安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200006819200355959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司 司北京管庄支行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4 110060841013007419243
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京天坛支行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5 110060841013007419319
限公司 京天坛支行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科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6 110060841013007418421
技有限公司 京天坛支行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
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项目 金额(万元)
年初余额 30,150.30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3,553.38
减:发行费用
加:累计利息收入 84.27
减:手续费 0.09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6,681.10
注: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发行相关费用仍有 9.43 万元未支付,
仍存放于专户中。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
况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
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使
用期限、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余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放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到期日 金额
北京银行 三个月期限定期存款 2025-7-23 10,000.00
北京银行 一年期协定存款 2026-4-22 311.07
交通银行 三个月期限定期存款 2025-7-28 5,000.00
交通银行 三个月期限定期存款 2025-8-12 8,700.00
合计 24,011.07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
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在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未大幅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雄安实验室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由于行业监管政策改变、外部市场需求变化以及雄安新区整体建设推进速度调整,雄安实验室项目原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无法满足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雄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公司”)的发展需求,综合考虑降低运营成本和完善资质布局、加强能力建设的需要,一方面,通过取消购置场所并增加租赁场所面积的方式,降低场所的投入成本,另一方面,为满足住建部 57 号令对建工检测资质新的技术要求,以及为拓展雄安公司在航空航天、新材料等新领域的相
关检测能力,拟加大对上述检测能力布局所需的实验室建设涉及的设备和工程投入。
本次调整后,预计将产生 1,585.71 万元的节余募集资
金,公司拟将该预计节余的募集资金存放在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并在募投项目结项后按规定进行使用安排。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