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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58 沪市 永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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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股份: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5-05-09


    股票代码:603058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目录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4
议案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6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订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一小时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五、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如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应根据大会安排有序发言。股东发言应言简意赅,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直接相关。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回答股东问题。本次会议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

  二、会议地址: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 198 号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出席人员: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等。

  五、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及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七、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宣布会议开始,宣读会议须知;

  3.宣布大会出席情况;

  4.推选 2 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和 1 名监事参加计票和监票;

  5.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1.0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1.0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1.04: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1.0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06:本次回购的价格

      1.0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08: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1.09: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1.10: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

  6.股东发言及大会讨论;

  7.股东审议上述议题并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8.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9.宣布表决结果;

  10.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1.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有关文件;

  12.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33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1、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实施期限

                  (股)      的比例(%)    额(万元)

                4,055,151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减少注册资本    -8,110,300      0.97-1.93    5000-10000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 6 个月内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2.33 元/
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4,055,151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9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2.33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8,110,3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93%。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33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及其他证券账户;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根据股份回购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