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台华新材
股票代码: 603055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住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希望路 669 号蚂桥综合农贸市场大
厦 1 楼 1120 室
一致行动人:福華環球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住址:香港九龍弥敦道 794-802 号協成行太子中心 1O 樓 1001 室
一致行动人:施清岛
通讯地址/住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舜湖西路皇家岭誉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持股比例减少(减持及可转债转股导致被动稀释所致)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 录......3
第一节 释 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一致行动人声明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7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台华新材、上市公司 指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创友投资 指 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福華環球有限公司、施清岛
创友投资减持股份以及“台华转债”转股引起的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被动稀释,导致创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台华
新材股份比例从 61.67%下降至 56.36%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施清岛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希望路669号蚂桥综合农贸市场大
厦 1 楼 1120 室
成立日期 2011-05-20
经营期限 2011-05-20 至 2061-05-19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11575328429J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
股东情况 施清岛持股 100%
(二)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1)福華環球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福華環球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施秀幼、冯建英
注册地址 香港九龍弥敦道 794-802 号協成行太子中心 1O 樓 1001 室
成立日期 2003 年 7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注册资本 20 万港元
企业编号 854919
经营范围 投资
股东情况 施秀幼持股 30%、冯建英持股 70%
(2)施清岛
姓名 施清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5058219650920xxxx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舜湖西路皇家岭誉
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舜湖西路皇家岭誉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三)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为福華環球,施秀幼(施清岛的姐姐)持有福華環球 30%股权,冯建英(施清岛的配偶)持有福華環球 70%股权,其中冯建英持有福華環球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授予施清岛行使,且施清岛、施秀幼、冯建英三方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根据《收购管理办法》,施清岛、施秀
幼、冯建英为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关系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创友投资主要负责人信息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
施清岛 男 中国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江苏苏州 否
施能阔 男 中国 监事 江苏苏州 否
(二)一致行动人福華環球主要负责人信息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施秀幼 女 中国香港 董事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冯建英 女 中国香港 董事 江苏苏州 中国香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台华新材股票,以及“台华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创友投资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披露减持计划,其计划将于该减持计划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1,430,000 股,合计不超过当时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 4.98%。其中,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479 万股,不超过当时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2.98%,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664 万股,不超过当时上市公司总股
份数的 2%。创友投资根据减持计划,于 9 月 2 日至 9 月 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8,320,000 股,约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9964%,
于 9 月 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156,089 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
本的 1.8%。该减持计划还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无其他相关权益变动计划,若后续有相关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创友投资持有台华新材股份 173,735,1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20.88%;福華環球持有台华新材股份 281,588,888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33.84%;施清岛个人持有台华新材股份 57,803,468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6.95%。信息披露义务人创友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13,127,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67%。
创友投资和福華環球持有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取
得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已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施清岛个人持有的股份来源于认购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自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创友投资根据减持计划,于 9 月 2 日至 9 月 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8,320,000 股,约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9964%,于 9月 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5,156,089 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8%。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累计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