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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30:全筑股份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04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80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2017年3月22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7年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7年3月22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2017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由191人调整为183人。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四)2017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由183人调整为181人。

    (五)2017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

票总数量为244.5万股,首次向181名激励对象授予219.2万股股票,授予价格

15.31元/股,预留25万股。

    (六)2017年6月23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由25万股调整为

7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Q=Q0×3(Q0为回购部分股票所对应的首

次授予时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5.08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2016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2017年6月7日,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

议案》。公司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179,553,1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股转增2股。

上述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6月23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预留部分数量、回购

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中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本次调整如下: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经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由25万股调整为75万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经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Q=Q0×3(Q0为回购部分股票所对

应的首次授予时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5.08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预留数量、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预留数量、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因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对所涉及的原预留数量、回购数量

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