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高血净
股票代码:603014.SH
收购人: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路 1 号
一致行动人一:威高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 1 号一致行动人二:威海凯德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路 1 号
一致行动人三:威海盛熙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 1 号一致行动人四:威海瑞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 10-2 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摘要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本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威高血净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摘要签署日,除本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威高血净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尚需取得威高血净股东会审议通过、联交所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本次收购在取得前述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实施。本次收购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以及取得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本次收购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本次交易前,威高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威高集团、威海凯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74.18%的股份,超过 50%;本次交易完成后,威高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威高集团、威海凯德、威海盛熙、威海瑞明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84.36%的股份,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据此,收购人本次收购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
一、收购人威高股份......5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威高集团......12
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威海凯德......17
四、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威海盛熙......21
五、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威海瑞明......24
六、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28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29
一、收购目的......29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
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30
三、本次收购履行的相关程序......32
第四节 收购方式......34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34
二、本次收购方式......34
三、本次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35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48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49
收购人声明......50
一致行动人声明......51
一致行动人声明......52
一致行动人声明......53
一致行动人声明......5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的含义如下:
本摘要、本报告书 指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摘要
威高血净、上市公 指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威高股份、收购人 指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威高集团 指 威高集团有限公司
威海凯德 指 威海凯德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威高国际医疗控股 指 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威海盛熙 指 威海盛熙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威海瑞明 指 威海瑞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威高普瑞、标的公 指 山东威高普瑞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司
本次收购、本次交 指 威高血净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威高股份、威海盛熙、威海瑞
易 明购买威高普瑞 100%股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A 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摘要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收购人威高股份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威高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龙经
注册资本 45,706.32324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726685299F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 2000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2000 年 12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
医疗器械经营;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
口罩生产;特种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消毒剂生产(不
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
务;消毒器械销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
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
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
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
经营范围 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
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
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
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医用
包装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
汽车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
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五金
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专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
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
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硬件
销售;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业保洁、清洗、
消毒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纸制
品销售;洗染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仪器
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威高股份系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01066.HK,其控股
股东为威高集团
通讯地址 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高路 1 号
通讯方式 0631-5622517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
1、威高股份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威高股份的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所示:
2、威高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威高股份的控股股东为威高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陈学利。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威高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威高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