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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08 沪市 喜临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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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08: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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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2-033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 4 月 28 日,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公
  司实际控制人陈阿裕先生计划自 2022 年 4 月 28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
  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2%;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阿裕先生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1,995,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51%,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 50%。本次增持计划尚
  未实施完毕,后续陈阿裕先生将按照本次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
  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陈阿裕先生

  (二)陈阿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陈阿裕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228,1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通过浙江华易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易智能制造”)间接控制本公司股份 84,799,6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9%。陈阿裕先生、华易智能制造和绍兴市越城区华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25,835,7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48%。

  本次增持后,陈阿裕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6,223,1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61%,通过华易智能制造间接控制本公司股份 84,799,6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9%。陈阿裕先生、华易智能制造和绍兴市越城区华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27,830,7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0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目前正处于公司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阿裕先生拟增持公司A股股份。

  (二)拟增持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为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拟增持股份的数量

  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四)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实际控制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2年4月28日起6个月内。

  (六)拟增持股份计划的资金安排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实际控制人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2022年4月29日,陈阿裕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22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2、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7月8日,陈阿裕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77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阿裕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9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陈阿裕先生将按
照本次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实际控制人表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并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陈阿裕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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