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董事会席位、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原注册地址 拟变更为
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 25 号
本次变更仅为根据证载地址进行重新表述,不涉及生产经营场所物理空间变更。
二、增加董事会席位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公司拟新增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将董事会席位由 7 名增加至 8 名,独立董事 3
名保持不变,非独立董事由 4 名增加至 5 名。
三、取消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
职权,《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浙江鼎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同步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公司对刘文峰先生、贡云芸女士、倪华兵先生在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修订《公司章程》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定,制订本《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简称“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
路 25 号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由董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定代表人。
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经理(本公司称总经理,下同)、副经理(本公司称副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 总经理,下同)、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
下同)。 财务总监,下同)。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秉承“勤奋务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秉承“求真务实,
实,激情创新,奉献负责,关爱感恩”的核心价值观, 结果导向;拥抱变化,拼搏进取;诚信感恩,志高行远”以更高品质、更高效能、环境友好为目标,统筹兼顾, 的核心价值观,以更高品质、更高效能、环境友好为目不断提高服务新水平,努力开创产品新市场,促进团 标,统筹兼顾,不断提高服务新水平,努力开创产品新队能力新提高。将继续做到令客户满意,将继续成长 市场,促进团队能力新提高,将继续做到令客户满意,
受行业敬重,将持续奋斗铸民族品牌。 将继续成长受行业敬重,将持续奋斗铸民族品牌。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
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 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
每股面值 1 元。 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的姓名(名 第二十条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
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如下: 为 17,664 万股,每股金额一元,发起人的姓名(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如下:
序 股东名称或 股份(万 出资时 出资方 出资 认购股
号 姓名 股) 间 式 比例 序 发起人名称 份数 出资 出资
(%) 号 或姓名 (万 出资时间 方式 比例
2020 股) (%)
浙江鼎龙新 年 7 月 净资产 94.33 浙江鼎龙新 净资
1 材料有限公 16,664.00 31 日 折股 88 1 材料有限公 16,664 2020 年 7 月 产折 94.33
司 前 司 .00 31 日前 股 88
杭州鼎越企 2020 杭州鼎越企 净资
2 业管理咨询 1,000.00 年 7 月 净资产 5.661 2 业管理咨询 1,000. 2020 年 7 月 产折 5.661
合伙企业(有 31 日 折股 2 合伙企业(有 00 31 日前 股 2
限合伙) 前 限合伙)
合计 17,664.00 - - 100.0 合计 17,664 - - 100.0
0 .00 0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3,552 万股,其中普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2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