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龙科技”)拟将“年
产 1,320 吨特种材料单体及美发助剂项目”的实施完成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其中 860 吨产能计划 2025 年 6 月底完成验收,剩余 460
吨产能拟于 2027 年 6 月 30 日完成验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7号)同意,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80,000股,发行价格16.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9,184,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90,048,192.00元,其他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1,385,972.8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7,749,835.19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58,880,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808,869,835.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2日到账,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62号)予以确认。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投入金 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号
额 金额
年产 1,320 吨特
1 种材料单体及 鼎龙科技 46,520.52 46,520.52 20,895.92 44.92%
美发助剂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 鼎龙科技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100.00%
项目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年产 1,320 吨特种材料单体及美发助剂项目”系以鼎龙科技为主体,利用新征土地建设生产车间、动力中心、仓库、办公楼等,购置生产及其他相关辅助设备,建成之后将形成年产 1,320 吨特种材料单体及美发助剂的生产能力。该项目适应精细化工行业的专业化、差异化、精细化趋势,有利于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根据公司取得的《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载明的项目建设周期为
2022 年 5 月至 2025 年 5 月。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 延期后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1,320 吨特种材料单体及 2025 年 05 月 2027 年 6 月 30 日
1 美发助剂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采取分批建设,公司根据推进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和对内外部环境的评估把控,审慎规划、调整项目具体进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投项目一期860 吨产能已完成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尚在进行试生产,预计将于 2025 年 6月底完成竣工验收;二期即剩余 460 吨产能配套辅助工程、环保设施已完成建设或安装,车间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因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公司重新履行行政审批流程需要一定时间,因此进度较预期有所延缓,预计无法于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内完成。
根据目前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以及后期预估,经审慎判断,公司决定将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5 年 5 月延长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
四、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具有实施的政策条件、市场条件、技术条件等。本次延期仅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未改变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仍然具备继续实施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行性论证
(1)下游行业的市场空间良好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计划生产染发剂原料及特种工程材料单体,其下游领域染发剂行业及特种工程材料行业具备良好的发展空间,有助于保障公司产品销路。
(2)公司客户资源优质,需求稳定增长
公司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与完善的售后服务,与全球知名染发剂制造商欧莱雅、汉高、威娜等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在特种工程材料领域,公司的客户包含三井化学、成都新晨等;同时公司持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不断开发新的客户资源。公司主要下游客户均系业内知名企业、需求充足,有助于促进公司募投项目产能消化。
(3)突出的技术实力和研发能力
公司具备突出的技术实力和研发能力,高度重视产品生产技术的革新与工艺优化。经过长时间的技术积累,公司产品质量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在新产品研发方面,公司保持了较大的研发投入,凭借丰富的研发资源与技术储备,公司不断丰富产品种类,积极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和流行趋势的产品。
(二)必要性论证
(1)有利于改善产能紧张状况,加大自产力度,丰富产品矩阵
近年公司产能利用率一直高企,因产能紧张部分产品在供应能力受限的情况下采用贸易方式经营,研发的新产品也难以进行产业化,自建产能将有利于提高相关产品的自产比例和技术成果转化,夯实制造优势。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多年的稳定合作关系,客户黏性较强。虽然短期需求存在波动,但未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以及消费水平的提升,主要客户产品下游需求仍将持续增长,其对原材料需求相应增长,公司供应份额亦呈增长趋势,与客户深度合作将有力保障公司的订单储备。
(2)拟建产能部分用于实现原材料的自给自足,保障主要产品原材料供应
精细化工行业产品种类多,产业链条长。为保障公司产品生产及原材料供应安全稳定,公司向上游原材料延伸。随着项目建设的逐步推进和产能的不断释放,公司将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加大原材料的自产程度,进一步保障原材料的质量及供给稳定性。
(3)有利于提高装备水平和生产效能,推进节能减碳工作
项目采用的设备和技术更为先进,密闭性较强且自动化程度较高,可有效提高反应效率及安全性、改善工人的作业环境、降低环境污染、进一步保障产品质量均一稳定。
综上所述,公司所处行业及下游应用领域具备较大的市场潜力,项目继续实施有利于生产能力的进一步扩充,推进产业升级。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0吨特种材料单体及美发助剂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
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鼎龙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的变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鼎龙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