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5-01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四季度、2025 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提请股东会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第四季度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含税);2025 年一季度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一)2024 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610,904.71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55.65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5,303.86 万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40,341.88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2024 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将以 2024 年第四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含税)。若按照公
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63,502,683 股,分配现金红利
总额为 2,048.90 万元,占 2024 年第四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52%。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已累计分配现金分红金额 51,661.65 万
元,合计第四季度现金分红 2,048.90 万元,2024 年度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共计 53,710.55 万元,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65%。
2024 年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020,030 股股份进行注销,总金额为 19,611.59 万元。上述股份
已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实施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2025 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69,683.73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057.62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8,102.77 万元。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58,444.64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2025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将以 2025 年一季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
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63,502,683 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
为 10,244.52 万元,占 2025 年一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08%。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三)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其他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持续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2025 年度公司将进行季度现金分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季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年度现金分红合计数占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 30%、不高于 4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 2025 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四)其他事项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万元) 53,710.55 41,856.18 8,807.59
回购注销总额(万元) 19,611.59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75,235.16 139,067.50 29,161.68
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440,341.88
(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104,374.32
额(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19,611.59
额(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万
114,488.1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123,985.91
回购注销总额(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 5000 否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08.30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