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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称“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本报告所指前次募集资金包括本公司 2020 年 11 月募集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增资发行资金(以下简称“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以及 2022年 3 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非公开发行资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称为“前次募集资金”)。
(一)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签发的《关于
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322 号),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63,798,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2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1,135,5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518,09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8,617,490 元,上述资金于 2020年 11 月 26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105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荆门年产 800 万套半钢和 120 万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以
下简称“增资发行募投项目”)已经结项。经 2023 年 4 月 17 日总
 裁审批通过后,本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2,052,664 元(约 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3.14%,其中: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59,323,314 元、
 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 2,729,35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624-034658-050        活期      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  37050166628000001286  活期

行                                                              已销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增资发行募投项目存放于汇丰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的款项 均已转出并对两个银行账户予以销户。
 (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2 日签发的《关于核
 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395 号),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12,121,21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45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404,999,997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193,778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4,806,219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
 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27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长春年产 120 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和 300 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生
 产项目”(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经结项。经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3,388,789 元

  (约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8.95%,其中: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211,252,308
  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 2,136,481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75-001213-013        活期  11,722,13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  1606021729200216540  活期      223,167

合计                                                            11,945,303

      本公司开立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募集资金存放
  专项账户(账号:175-001213-013) 和开立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招远支行(账号:1606021729200216540)分别于 2025 年 1 月和 2025
  年 3 月予以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1、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2、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
  资项目变更情况。

      3、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
  差异及原因说明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增资发行募投项目已完成,实际投资总
  额较承诺投资总额少人民币 59,323,314 元,导致增资发行募集资金结
  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截至增资发行募投项目结项止,公司增资发行募投项目有尚未支
  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但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周期较长,
  申请项目结项并将现有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项目合同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4、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4,801,964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
公司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 3301 号)。 5、闲置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前归还。2021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000 元。

  2021 年 1 月 5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前归还。2021 年 4 月 23 日,
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
金人民币 100,000,000 元;2021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
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00
元;2021 年 7 月 17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
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0,000 元。

  2021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增资发行募投项目承建子公司湖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9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需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前归还。2021 年 10 月 13 日本公司发布《关
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00 元;2021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
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 元;2022 年 2月 15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
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 元;2022 年 7 月 15 日,本公司《关于
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00 元;2022 年 8 月 24 日,本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
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0,000 元。

  2022 年 8 月 25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增资发行募投项目承建子公司湖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前归还。2022 年 12 月 12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
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 元。
2023 年 4 月 13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 70,000,000 元。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
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及原因说明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完成,实际投资
总额较承诺投资总额少人民币 211,252,308 元,导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截至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有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