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行法定代表人张金良、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张毅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刘方根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 主要财务数据
1.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 行及所属子公司(统称“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5 年
(除特别注明外, 9 月 30 日止 比上年同期 9 月 30 日止 比上年同期
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三个月 增减(%) 九个月 增减(%)
营业收入 179,429 (1.98) 573,702 0.82
净利润 95,808 4.06 258,446 0.52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95,284 4.19 257,360 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95,130 4.27 256,728 0.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不适用 不适用 1,817,380 90.33
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人
民币元) 0.35 - 1.00 (0.99)
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下降 0.64 个 下降 0.71 个
率(%) 10.82 百分点 10.32 百分点
2025 年 2024 年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增减(%)
资产总额 45,369,094 40,571,149 11.83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3,633,387 3,322,127 9.37
1.2 非经常性损益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5 年
(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9 月 30 日止三个月 9 月 30 日止九个月
清理睡眠户净收益 39 349
捐赠支出 (66) (69)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 251 388
其他净收益 11 292
以上各项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69) (316)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66 644
其中: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部分 154 632
影响少数股东净利润部分 12 12
1.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冲销、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他人委托投资的收益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
入等属于本集团正常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1.3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 除 特 别 注 明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4 年
外,以人民币 9 月 30 日止 9 月 30 日止 增减
百万元列示) 九个月 九个月 (%) 主要变动原因
主要是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 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较
现金流量净额 1,817,380 954,869 90.33 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2 股东信息
2.1 普通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2025 年 9 月 30 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 343,236 户,其中 A 股股东
307,319 户,H 股股东 35,917 户。本行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不
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普通股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 142,590,494,651(H股) 54.51 -
267,392,944(A股) 0.10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
司 1、2 境外法人 93,811,863,480(H股) 35.8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3 国家 11,589,403,973(A股) 4.43 11,589,403,973(A 股)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189,259,672(A股) 0.84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4 国有法人 1,611,413,730(H股) 0.62 -
益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境外法人 856,000,000(H股) 0.33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48,993,000(H股) 0.2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 境外法人 577,086,234(A股) 0.22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496,639,800(A股) 0.19 -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35,000,000(H股) 0.13 -
1.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5年9月30日在
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截至2025年9月30日,国家电
网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行H股
1,611,413,730股、648,993,000股和335,000,00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
除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述股
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其余H股为93,811,863,480股,包括平安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作为投资经理代表若干客户持有的,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控
制企业持有的本行H股。
2.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委托设立单一资管计划的方式通过“港股
通”持有本行H股7,865,000,000股。上述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截至报
告期末,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质押本行股份的情况。
3. 本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A股股份限售期为自2025年6月24日取得股权日起五年。
4. 截至2025年9月30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持有本行H股情况如下:国网国际发展有限
公司296,131,000股,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315,282,730股。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名义持有人身份,代表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受
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本行A股股份合计数(沪股通股票)。
6.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持有中国证券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66.70%的股权。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表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
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7.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行前10名股东均未参与融资
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8.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股份质押、标记、冻结情况未知外,其他上述股份无质 押、标记、冻结情况。
本行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