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 2025 年 3 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
达方式发出。
3、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当出席董事七名,七名董事全部出席。
5、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
工作报告》;
该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 2024 年度
工作报告》;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编制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
8、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进行了确认。
该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1,558,590,313.5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占股本 50%以上,当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4,889,419,393.71
元,扣除 2024 年发放的 2023 年度股东现金红利 340,521,892.80 元和 2024 年半
年 度 股 东 现 金 红 利 56,753,648.80 元 , 期 末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6,050,734,165.62 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提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总股本 285,679,419 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 1,371,175 股,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3 元(含税),合计派发 369,600,717.20 元,剩余 5,681,133,448.42 元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 方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与 本 公 告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实际支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工作绩效,同意 2024 年度实际支付董事
(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外部监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785.10 万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周晓萍、徐惠仪、俞志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 向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 30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 向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30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3. 向兴业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2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4. 向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申请 10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5. 向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新区支行申请 8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6. 向中国银行常州天宁支行申请 8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7. 向中国光大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8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8. 向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5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9. 向江苏银行新北支行申请 5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10. 向交通银行钟楼支行申请 31,5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11. 向汇丰银行扬州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12. 向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并根据经营需要申请贷款,签署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与 本 公 告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4 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周晓萍、周宇恒、徐惠仪、王世海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董事任职资格。上述四名候选董事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16、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4 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马培林、韩践、李翔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上述三名候选董事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17、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0)。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周晓萍简历
周晓萍,女,196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1993 年
至 2007 年任常州星宇车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 年至今担任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