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千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处置公司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13.68%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10.68%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是□ 否?
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为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千里科技”)5%以上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因未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根据《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规定,质权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股份”)拟采用协议转让方
式处置力帆控股所持公司股份。2025 年 9 月 25 日,力帆控股、梅赛德斯-奔驰(上
海)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驰数字技术”或“受让方”)分别与华创股份和申万宏源签署《股份购买协议》,力帆控股将其持有的合计 135,633,00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以人民币 9.87 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奔驰数字技术,以偿还相关债务。受让方奔驰数字技术承诺,自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交易各方能否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力帆控股的函告,因未按
照协议约定完成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根据《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规定,质权人申万宏源和华创股份拟采用协议转让
的方式处置力帆控股所持公司股份。2025 年 9 月 25 日,力帆控股、奔驰数字技
术分别与华创股份和申万宏源签署《股份购买协议》,力帆控股将其持有的合计135,633,002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以人民币 9.87 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奔驰数字技术。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 ? 91500109756205209U
致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注:力帆控股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受让方名称 梅赛德斯-奔驰(上海)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转让方名称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转让股份数量(股) 135,633,002
转让股份比例(%) 3%
转让价格(元/股) 9.87
协议转让对价 人民币 1,338,697,729.74 元
√全额一次付清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具体为: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关 √否
系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是 具体关系:__________
√否
存在其他关系:__________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力帆控股的函告,获悉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与申万宏源、奔驰数字技术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以下简称
“《股份购买协议一》”),协议约定力帆控股将其持有的 34,293,0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人民币 9.87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奔驰数字技术;同日,其与华创股份、奔驰数字技术签署《股份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购买协议二》”),协议约定力帆控股将其持有的 101,3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4%)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人民币 9.87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奔驰数字技术。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 转让前 转让股份数 转让股 转让后持股 转让 后
数量(股) 持股比 量(股) 份比例 数量(股) 持股 比
例(%) (%) 例(%)
力帆控股 618,559,784 13.68 -135,633,002 -3.00 482,926,782 10.68
奔驰数字 0 0 135,633,002 3.00 135,633,002 3.00
技术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力帆控股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与申万宏源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协议》,并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和 2018 年 11 月 26 日就该协议签署了两份
补充协议。根据前述质押协议,目前力帆控股所持千里科技 86,726,127 股股份(占
千里科技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92%)为申万宏源之利益设立质押。
力帆控股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与华创股份签署《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书》《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协议>补充协议》,并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和 2018 年 6 月 20 日分别签署一份《华
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根据前述质押协议,目前力
帆控股所持千里科技 101,34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24%)
为华创股份之利益设立质押。
2020 年 12 月 1 日,《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获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通过,根据该重
整计划,力帆控股质押股票设立 24 个月保留期,即质押股票自重整计划获法院
裁定批准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进行处置,自第 24 个月满后次日起股票处置小组可
以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进行有序处置,目前前述 24 个月已经届满。经股票处置小
组决议,力帆控股拟将其持有且质押给华创股份的 101,340,000 股上市公司股份
及其持有且质押给申万宏源的 34,293,002 股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135,633,002 股
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0%),转让给受让方,以偿还相关债务。
截至本公告日,力帆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618,559,78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68%。其中已设定质押的数量为 593,270,848 股,其余股
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形。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
(四)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投资者名 变动前股数 变动前比 变动后股数 变动后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的
称 (万股) 例(%) (万股) 比例(%) 时间区间
重庆力帆控 集中竞价 □ 2025/09/25-
股有限公司 61,855.9784 13.68% 48,292.6782 10.68% 大宗交易 □ 2025/09/25
其他:协议转让
三、协议转让各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转让方性质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9756205209U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陈巧凤
成立日期 2003/11/19
注册资本 125,000 万元
实缴资本 125,000 万元
注册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工业园区 B 区
主要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 251 号力帆棠悦会所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重庆汇洋控股有限公司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