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6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宁波拓为航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 30,001.00 万元,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普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出资占比 99.9967%。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投资基金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程序,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公司产业布局和战略
视野,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与显鋆(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宁波拓为航
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宁波拓为航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主要用于先进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新能源、机器人产业链、新材料、人工智能等新兴行业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创业投资。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
30,001.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出资占比 99.9967%。
√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投资类型 □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作协议
投资基金名称 宁波拓为航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30,000
□ 尚未确定
√ 现金
出资方式 □ 募集资金
√ 自有或自筹资金
□ 其他:______
上市公司或其子 √ 有限合伙人 / 出资人
公司在基金中的 □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
身份 □ 其他:______
投资基金投资范 □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
围 √ 其他:主要投资于先进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新能源、机器人产业链、新
材料、人工智能等新兴行业的未上市公司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经过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显鋆(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 显鋆(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协议主体性质 √ 私募基金
□ 其他组织或机构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120MA1HKKEX7L
码
备案编码 P1069965
备案时间 2019 年 7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执 叶枫
行事务合伙人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4 日
注册资本/出资 3,000 万元
额
实缴资本 3,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乔松路 492 号(上海城桥经济开发区)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展路 1529 号天安金融大厦 9 楼 904
主要股东/实际 叶枫(65%);马洪敏(25%);余红斌(10%)
控制人
主营业务/主要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投资领域
是否为失信被执 □ 是
行人 √ 否
□ 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是否有关联关系 □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 其他:______
√ 无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显鋆(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有限合伙人
本次投资基金仅设公司一名有限合伙人,无其他有限合伙人。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宁波拓为航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 不适用
码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显鋆(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规模(万元) 30,001.00
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存续期限 无固定期限(基金存续期 8 年,自基金成立日起前 5 年为投资期,第 6-8 年
为退出期,可延长 2 年,延长期届满后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议可按需再延长)
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于先进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新能源、机器人产业链、新材料、人
工智能等新兴行业的未上市公司股权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庙前山路 178 号 1 幢 1 号 202 室
备案编码 尚未备案
备案时间 尚未备案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序号 投资方名称 身份类型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1 显鋆(上海)投资管理有限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00
公司
2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司
- 合计 - 30,001.00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基金投资决策机构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决委),共设委员 3 人,其中 2 名由基金
管理人委派,1 名外部专家投委由有限合伙人委派,均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任命。投决委为基金对外投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批投资方案、投资事项、重大投后管理事项及退出方案等,所有投资项目需经全体投决委委员全票同意方可通过。基金由显鋆(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履职情况,获取合伙企业财报及投资决议文件,对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2、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利润分配:可分配资金(投资收入扣除基金费用后净额)按以下顺序分配:① 返还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② 投资收益部分,有限合伙人和管理人按 85%:15%的比例税前分配。若投资项目在一级市场以老股转让方式退出本金,该部分本金按 9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10%作为业绩报酬分配给管理人(税费由各方自行承担)。
亏损分担:合伙企业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超出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管理费:
投资期内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 1%/年计提,退出期、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按自然年度计提预付,首笔管理费于基金完成备案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后续于每年1 月 31 日前支付。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主要投资于先进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新能源、机器人产业链、新材料、人工智能等新兴行业的未上市公司股权;未来主要的盈利模式为 IPO 退出、并购退出以及企业回购等途径。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13 日
2、签署主体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显鋆(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名称:宁波拓为航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性质:有限合伙制私募创业投资基金
5、出资缴纳期限与安排:全体合伙人以货币形式出资,认缴出资需在 2030 年 12
月 31 日前缴付完毕。合伙人应在出资截止日前将实缴资金足额汇入募集专户。
6、出资相关补充约定
(1)投资冷静期与回访确认:自签署本协议起 24 小时为投资冷静期,冷静期满后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回访确认;回访确认前,投资者有权解除协议,执行事务合伙人需将已缴款项及利息原路径返还。
(2)出资证明:合伙人完成每期出资后,合伙企业应出具加盖公章的出资证明书,合伙企业需留存出资证明书副本或复印件备查。
7、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1)执行事务合伙人职权:负责基金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行使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管理基金财产、办理基金备案与工商变更、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处理争议纠纷、制定收益分配方案等职权。
(2)投决委会议规则: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非现场(电话、视频、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参会的可书面委托第三方(非其他委员)代为投票,会议决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出席委员需签字确认。
(3)有限合伙人权利边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以下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经营管理提出建议、获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查阅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财务资料、利益受损时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督促执行事务合伙人履职等。
8、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具体规则按本公告第三部分“(二)管理模式”相关约定执行;非现金分配需由独立第三方机构评估确定资产价值,执行事务合伙人协助办理资产转让登记及信息披露义务(如需),接受非现金分配的合伙人可委托管理人处分该资产。
9、相关费用:基金费用包括设立运营费(开办费、注册费、场地租赁费等)、交易相关费(股权转让税费、划款手续费等)、第三方服务费(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