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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677 沪市 明泰铝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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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明泰铝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07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 2025 年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
通知,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通讯方式进行,
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参加董事 7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 年实现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9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

  鉴于铝加工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充足的日常运营自有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 2024 年度采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9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1,243,704,027 股
为基数测算,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将达 5.33 亿元,占公司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4.05%,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关于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的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4 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 2025 年度拟接受银行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公司自身运营的资金需求来确定用款计划。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关联董事马廷义先生、
马星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0 亿元自有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ESG 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建议,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公司决定非独立董事报酬为 20-100 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5 万元(税前)。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建议,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公司决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为 20-50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杰先生、
邵三勇先生回避表决。

  18、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公司拟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6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5 年-2027 年)>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分配净利润 3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明泰铝业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明泰铝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明泰铝业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明泰铝业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明泰铝业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明泰铝业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明泰铝业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8、《明泰铝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9、《明泰铝业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0、《明泰铝业 2024 年 ESG 报告》;

  11、《明泰铝业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12、《明泰铝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意见》;
  13、《明泰铝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