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09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9 元(含税)。
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河
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159,475,588.85 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9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
一年。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243,704,027 股,以此为基数测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8,000,779.21 元(含税)。公司于 2025 年 1
月实施了 2024 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 62,185,201.35 元,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
(包含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210,185,980.56 元,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2.02%。
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10,185,980.56 161,681,523.51 160,989,771.27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48,479,011.62 1,347,488,327.37 1,598,589,243.10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2,159,475,588.8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532,857,275.34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564,852,194.0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532,857,275.34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否
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34.05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 2022 年-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额为 532,857,275.34 元,高于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我国铝材的消费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整体来看,在绿色低碳方面,再生铝发展受到重视,产量持续上升,企业采用低碳环保生产工艺。在技术创新上,注重研发创新,开发新型功能性铝合金材料,智能化技术应用将提升生产效率和
产品质量。在市场需求端,新能源汽车、光伏等新兴领域对铝的需求迅猛增长,成为主要增长点。
公司大力发展高端制造和循环经济两个领域,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及前瞻性布局,不断实现高端突破,再生铝战略持续向纵深推进,形成“废铝回收-熔炼再生-精深加工”的铝产业链闭环,全面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先进制造模式下的高质量发展和创新转型升级,致力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新型铝加工企业。且铝加工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充足的日常运营自有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竞争力。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充分考虑公司战略、经营计划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及回报。
(四)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同时,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 e 互动、投资者电话及邮箱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就现金分红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相关问题。
(五)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落实现金分红政策,努力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切实分享企业经营发展成果,实现公司与股东的共赢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分红方案设定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