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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股份:平煤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89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
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14 人,实际表决董事 14 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
容详见 2025-090 号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 2025 年 1 月 5 日届满,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认

  1、提名李庆明先生、焦振营先生、吴昕先生、张国川先生、梁五星先生、付文龙先生、陈金伟先生、张后军先生、张天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薛玉莲女士、高永华先生、姜涟先生、朱政罡先生、陈美颖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王羊娃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通过对上述 14 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其中,上述五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九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行申请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授信期限 202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8 年 4 月 30 日。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业务、融资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四、关于公司拟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借款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经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接洽,拟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信托借款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融资用途为置换我公司在国有政策性银行、系统重要性银行存量流动资金性质融资,或用途为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开市场发行债券融资。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业务、融资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五、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
容详见 2025-091 号公告)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6 日


  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庆明先生:1975年8月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朝川矿矿长、党委副书记,一矿党委委员、副书记、矿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监局局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焦振营先生(董事长):1972年7月出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平煤股份副总经理,平煤股份一矿矿长、党委副书记,香山矿公司董事长、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吴昕先生:1969年11月出生,大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股份四矿矿长、党委副书记;平宝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首山二矿筹建处主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化工事业部部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热能公司董事长。现任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

    张国川先生(总经理):1977年11月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股份朝川矿矿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梁洼事务办主任;平宝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平宝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煤炭开采利用研究院院长。
    梁五星先生:1971年10月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运销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付文龙先生:1975年3月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股份十二矿副矿长、平煤股份十矿矿长,现任平煤股份总工程师,平宝公司党委书记。

    陈金伟先生:1972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事业部部长,焦化销售公司董事长,企业改革管理部总监。现任平煤神马集团董事会秘书、资本运作部(国际部)总监,本公司董事。

    张后军先生:1972年7月出生,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资产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经营财务部总监。

    张天良先生:1963年12月出生,大学,经济师。曾任平煤股份运销公司经理、副书记,平港贸易公司董事长,平煤股份副总经理、煤焦营销总监。

    独立董事候选人

    薛玉莲女士: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二级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副校长等职务。现任河南省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是会计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负责人、会计学省级重点学科负责人。曾荣获全国优秀教师、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本公司独立董事。

    高永华先生: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曾任平顶
山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平顶山银行党委书记,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正行级),本公司独立董事。

    姜涟先生:1963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安徽省蚌埠税务局公务员,江苏金榜集团常务副总裁,索普(中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康沃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执行总裁,瑞华咨询股份公司合伙人。现任苏州知芯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370)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朱政罡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美国注
册管理会计师(CMA)。曾任香港旭日集团高级会计主管(股票代码:0393.HK);泰科国际财务经理、企业并购及重组项目经理(股票代码:美国 TEL、瑞士 TECN.SW);德达盖立实业集团中国区财务总监、独资公司董事及中外合资企业外方管理者代表(股票代码:美国DGLLY、以色列 DELT);东莞市摩仕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咨询师。现任晨昇(广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在财务共享、业财融合、企业并购、搭建标准化财务流程与内控体系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陈美颖女士:1982 年 5 月出生,法学博士、经济法学博士后。
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上海凯荣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研究方向为企业公司法、证券法,重点关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上市公司监督治理、企业合规管理等领域。

    职工董事

    王羊娃先生:1978年5月出生,大学,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十三
矿掘进二队副队长、队长、队长兼党支部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职工董事、河南天安十三矿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