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5-084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
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577,067 股
行权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25 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 年 11 月 29 日,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
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 1 月 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6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本
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期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1 月 21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31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
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相关事宜。
5、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依次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监事会 2022 年度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 18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92.58 万份股票
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7,392.58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
7、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派发 2021 年度股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29 元/股调整为4.11 元/股。
8、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监事会 2023 年度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派发 2022 年中期股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根据《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11 元/股调整为 4.01 元/股。
9、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监事会 2023 年度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已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和 2023 年 10 月 19 日派发 2022 年度现金股息(含税 0.10 元/股)、2023 年
中期现金股息(含税 0.145 元/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01 元/股调整为 3.765 元/股。
10、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监事会 2024 年度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17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公司拟对已授予但不得行权的 4,698,959 份股票期权予
11、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首次行权中
向173名激励对象转让的21,017,064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行权价格为 3.765 元/股。
12、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派
发 2023 年度现金股息(含税 0.145 元/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765 元/股调整为 3.62 元/股。
13、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派发 2024 年中期现金股息(含税 0.145 元/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62 元/股调整为 3.475 元/股。
14、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
权中向10名激励对象转让的1,371,401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行权价格为 3.475 元/股。
15、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167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并拟对已授予但不得行权或尚未行权的约 381.21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前述股票期权的注销已于 2025 年 2 月完成。
16、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行权期首次行权中
向164名激励对象转让的20,431,890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行权价格为 3.475 元/股。
17、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2025 年 10 月 20
日派发 2024 年度现金股息(含税 0.145 元/股)和 2025 年中期现金股息(含税 0.145 元/
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475 元/股调整为 3.185 元/股。
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577,067 股,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本次行权数 本次行权占已授
姓名 职务名称 量(股) 予期权总量的百
分比(注 1)
高 翔 董事、总经理、首席数字官 209,600 0.28%
汪 剑 副总经理 88,867 0.12%
小计 298,467 0.40%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1 人) 278,600 0.38%
总计(3 人) 577,067 0.78%
注 1:于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5 日)本公司共授予 73,925,800 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合计为 3 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登记日期:2025 年 11 月 25 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流通数量:577,067 股
(三)本次行权所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7,179,633,805 0 7,179,633,805
总计 7,179,633,805 0 7,179,633,805
注: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回购股份 92,564,070
股 A 股,但尚未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因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7,179,633,805股,注册资本为 7,272,197,875 元。后续公司将适时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并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因本次用于行权的股票均来源于公司已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行权前后,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不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票数相应减少 577,067 股。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根 据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5BJAA5B0485),截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已收到符合条件的 3 名激
励对象缴纳的行权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