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5-061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 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拟以自有资金对本行控股子公司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银五八”)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 15.5 亿元(含),最终金额以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的实际出资金额为准。本次增资事项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行董事赵小中、张曼、李晞回避表决。
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尚须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后,再报请监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过去 12 个月,本行未与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通程控股”)进行过共同投资相关的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共同投资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银五八为本行控股子公司,为进一步增强长银五八的资本实力,提升其风险抵御能力,推动其健康可持续发展,本行拟以自有资金对长银五八进行增资不超过人民币 15.5 亿元(含)。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增资金额超过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 1%,且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2025 年 12 月 15 日,本行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赵小中、张曼、李晞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本行对长银五八增资不超过人民币 15.5 亿元(含),最终增资金额以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的实际出资金额为准。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后续还须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行与通程控股或与其他关联人进行共同投资的金额,未达到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人介绍
1、关联人关系
长银五八,为本行控股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本行关联方。
通程控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程控股持有本行 3.07%的股份,其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通程实业”)持有本行 3.83%的股份,两者合计持有本行 6.90%的股份。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通程控股为本行关联方。
长银五八为本行与通程控股共同投资的企业,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此次本行对长银五八增资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基本情况
(1)长银五八
长银五八成立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法定代表人陈曦,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188 号基金小镇第 11、12 栋及滨江路 195
号润和金融中心 19 楼,注册资本 11.24 亿元,经营范围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银五八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本次增资前后,长银五八的股东和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增资前) 持股比例(增资后)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6.66% 74.96%
北京城市网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6.43% 15.27%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6.91% 9.77%
合计 100.00% 100.00%
注:增资后的股权比例以最终实际认购情况和监管部门实际核准结果为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长银五八资产总额为 296.20 亿元,净
资产 35.81 亿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 29.86 亿元、净利润 0.34 亿元
(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长银五八资产总额为 346.55 亿元,净
资产 36.03 亿元,2025 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 16.74 亿元、净利
润 0.21 亿元(未经审计)。
(2)通程控股
通程控股(股票代码:000419)成立于 1996 年 8 月 10 日,法定
代表人周兆达,注册地址为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 589 号,注册资本人民币 5.44 亿元,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房地产业、旅游业、酒店和实业投资;酒店管理;综合零售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程控股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通程控股资产总额 59.38 亿元,净资
产 37.93 亿元,2024 年度营业总收入 20.83 亿元、净利润 1.72 亿元
(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通程控股资产总额 56.93 亿元,净资产
38.23 亿元,2025 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 14.81 亿元、净利润 1.37
亿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定价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北京卓信大
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履行完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后,确定每股增资价格为 1.8877 元。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和政策公允合理,不会对本行拥有的权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
本行在履行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将与长银五八签署增资协议。增资协议将包括增资金额及常规的各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能进一步充实长银五八资本,增强其风险抵御能力,为其持续稳健经营创造条件。本次增资系以平等合作为原则进行,资金
来源全部为本行自有资金,程序公开且公平,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带来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行本次对长银五八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增资事项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以及本行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由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 4 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增资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本行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行的独立性。增资事项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七、风险分析
此次增资尚须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并报请监管部门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 4 次
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