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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90 沪市 中国中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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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中国中铁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1


 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5-039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 A 股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等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5 年 6 月 21 日至 2025 年 8 月 4 日。以邮寄方式申请的,申报日
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中国中铁广场 A 座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39

  电话:010-51878413

  传真:010-51878417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1 日